吉林银行辽源东辽支行因贷后检查不尽职被罚款25万元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界面有连云 4.9w阅读 2024-07-26 14:54

2024年7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源监管分局披露了针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东辽支行及其时任行长鲁怀东的违规行为发布了行政处罚。

根据辽金罚决字〔2024〕8号文件,该支行因贷后检查不尽职的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2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同时,鲁怀东作为时任行长,因负有责任,个人也受到了警告处分。

来源:界面有连云

相关标签:

银行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