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淼科技董事吴邦元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2265阅读 2024-07-23 19:37

富淼科技(688350.SH)发布公告,公司董事吴邦元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吴邦元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39号)。

经查,吴邦元自2022年12月29日至今担任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淼科技)非独立董事。2023年5月4日至2024年3月18日期间,吴邦元配偶缪丽芳合计买入富淼科技股票5.87万股,金额87.85万元;合计卖出富淼科技股票4.95万股,金额79.85万元;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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