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宝坻区发布户籍新政,简化流程鼓励六类群体落户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3.4w阅读 2024-07-23 14:19

乐居财经 张林霞 7月22日,天津宝坻区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宝坻区户籍政策的实施意见》,鼓励六类群体落户,即日起正式实施。

六类群体包括,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产业工人、京津冀协同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持有效居住证的准市民、创业企业法人以及有突出贡献者。

具体来看,《实施意见》规定户口在本市高职及以上院校的在校生、毕业生,在校期间无需毕业和就业的条件就可以直接申请在宝坻区落户;宝坻区有稳定就业的人员,正常连续缴纳1年社保就可以申请在宝坻区落户。

北京、河北省成建制企业,不受比例限制,只要随企业迁来的已在该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在职职工就可以申请落户;在宝坻区稳定生活的人员,持宝坻区居住证满3年,近1年在津正常连续缴纳个人社保且同期无外省市社保,可以申请在宝坻区落户。

提出了创业类型落户的通道,降低了个人所得税标准,原始法定代表人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且该企业聘用5名以上就业人员,原始法定代表人就可以申请落户;获得宝坻区区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见义勇为等荣誉称号就可以申请落户,条件降低到区级,范围更广泛,并将审批权限从市级下放到区级,缩短了审批周期。

另外,《实施意见》明确,本实施意见的落户人员数量需与宝坻区教育、住房、医疗等资源相匹配,落户人员必须要求真实在津工作生活,45周岁以上人员不适用本政策。对弄虚作假骗取落户资格的人员注销户口并纳入“黑名单”;落户申请人不能有犯罪记录,对故意隐瞒犯罪记录行为取得落户资格的人员注销户口;对弄虚作假的相关企业取消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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