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佳东方国际广场商铺时隔12年仍未交付,开发商被“限高”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刘治颖 10.0w阅读 2024-07-22 16:00

乐居财经 刘治颖 近日,多名广州网友爆料称,越秀区环市东CBD的正佳东方国际广场商铺,买了12年却收不了楼。

根据爆料信息,业主在2011年8月,花费100余万元购买了正佳东方国际广场的商铺。当时,广州合银广场发展有限公司和业主们约定,交房时间为2012年8月30日前,由正佳集团运营,并支付租金和经营流水分成。

2014年,因逾期未交付,业主们依法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出关于“广州合银广场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申请,裁决书显示,广州合银广场发展有限公司应向买家交付在正佳东方国际广场购买的商铺,并向买家支付迟延交付房屋的违约金。截至目前,400多户业主仍未拿到违约金。

据查阅,广州合银广场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12-15,法定代表人为张进荣,注册资本为240万美元,经营范围包含: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等。该公司由广州大鹏房地产有限公司、美河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股66.33%、33.67%。经股权穿透,宋海军为实际控制人,受益股份为39.8%。目前,该公司已被限制高消费、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正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12-02,法定代表人为谢铁牛,注册资本为3000万美元,经营范围包含:体育赛事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管理等。该公司由正大天河投资有限公司100%持股。目前,该公司有1条被执行人记录,被执行总额为45.64万元。

近日,正佳集团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谢萌在接受媒体访谈时表示,企业面对波动或可能到来的波动,就要回答一个最本质问题:你为什么出发?正佳的使命是为社会创造幸福和快乐,为城市注入想象力,但凡我们走歪的时候,就要想想这个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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