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王府井购物中心管理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3.4万元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4.7w阅读 2024-07-09 23:23

近日,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公示《执法公开6月24日-6月30日》。

公示显示,因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占用消防车通道;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江西王府井购物中心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万元),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法律文书文号洪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4号 ,法律文书日期2024年6月28日,执法机关为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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