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证券母公司、上市券商股湘财股份正在引入浙江国资股东。
7月8日,湘财股份发布公告称,鉴于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控股”) 目前控制的财商实业持有湘财股份5亿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且湘财股份属于上市券商股,具有较高投资价值。
当日,新湖控股、浙江财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商实业”)、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 、浙江浙商特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特资”) 等签署了相关协议,财商实业的控股股东杭州金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金新”)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拟由新湖控股变更为浙商特资(浙商资产的全资子公司),浙商资产计划通过控制杭州金新及财商实业,从而取得标的股票的相应权益,为上市公司未来发展赋能。
根据前期浙商资产与新湖方开展的债权性质的合作项目,截至2024年6月30日,新湖方尚欠浙商资产31.40亿元、浙北资产1.54亿元的债务,上述债务合计32.94亿元。各方拟将原先的债权性质合作转化为股权性质合作,使得浙商资产通过控制杭州金新及财商实业从而享有湘财股份500,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7.49%)的相应权益。
湘财股份表示,通过本次权益变动,湘财股份拟引入浙商资产,既能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又能借助浙江省属国企的股东优势,获取更优质的业务资源,形成业务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并保障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约定,自《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2个月内,湘财股份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增加董事会席位至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的相关议案,上述6名非独立董事中,财商实业有权提名2名符合资格要求的董事候选人,董事经履行湘财股份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程序后任职。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湖控股与财商实业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新湖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湖中宝合计持有公司1,198,347,76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91%,财商实业持有公司5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9%。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各股东直接持股数量的增减,亦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来源:瑞财经
作者:吴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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