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逾期未改 西藏新城悦物业南昌分公司被行政处罚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4.3w阅读 2024-06-20 09:38

近日,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公示《执法公开6月3日-6月9日》。

公示显示,因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逾期未改,依据《江西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七条,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被罚款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0.2万元),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法律文书文号高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6号,法律文书日期2024年6月7日,执法机关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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