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兴万置业有限公司擅自交付被罚14.23万!最终受益人为龚俊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5.2w阅读 2024-06-19 15:26

乐居新媒体合肥 据信用安徽消息,合肥兴万置业有限公司因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将该工程擅自交付使用,处以罚款人民币14.23万元的行政处罚。

具体内容如下:合肥兴万置业有限公司因其于2021年1月在未组织万兴LY202002号地块-S1#楼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将该工程擅自交付使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五十八条第一项,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4.23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该项目为万兴林里间,项目位置在阜阳北路与北二环交口东北角,一共只有10栋住宅,其中1栋27F高层, 2栋18F、3栋11F,2栋8F、1栋6F,共规划657户,户型偏小,在95到118之间。

另外据股权传统信息显示,安徽万兴置业有限公司是合肥兴万置业有限公司大股东,股份占比90.3%;合肥万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份占比9.69%。企业最终受益人为龚俊,持股占比约90%。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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