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深交所发布关于终止对北京三清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清互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日前,三清互联和保荐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撤回申请文件。
三清互联原董事张锋因其控制的第三方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采取刑事措施,该案件尚未宣判。2021年6月,三清互联免去张锋董事职务。
对此,深交所要求说明张锋及其控制的第三方公司所涉违法事项是否涉及三清互联、实际控制人、其他董监高,案件审理进展,是否将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三清互联回复称,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8刑初2650号”《刑事判决书》,2023年9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如下:被告人张锋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截至回复意见出具之日,前述判决已生效,该判决所涉被告人均未上诉。根据前述《刑事判决书》,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张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为个人犯罪,不涉及单位犯罪。除张锋及该案同案犯外,该案件不存在其他人员或主体被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张锋案件所涉违法事项发生期间,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均未入职公司或持有公司股权,该案件亦不涉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
问询函中还曾披露,张锋于2014年2月起先后任三清互联有限副总经理、公司董事,负责行政管理工作。
据查,三清互联成立于2011年5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魏文辉,注册资本为8203.82万元,主要从事电力物联网感知层终端及成套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该公司由魏文辉合计控制35.37%的股份。
来源:瑞财经
作者:邓如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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