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艾精工及董事长涂木林等被监管警示,实际净利与预告金额差幅达57.5%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赵盼盼 2.4w阅读 2024-06-11 15:50

近日,上交所下发关于对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艾精工”)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经查明,2024年1月31日,艾艾精工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550万元到8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234万元至484万元,与上年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2024年4月22日,艾艾精工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00万元到30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30万元至230万元,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系财务数据核算错误,一是将226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错误认定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二是遗漏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00万元左右。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33.63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66.18万元。

上交所表示,年度业绩预告是市场和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应当根据规则要求,对年度经营业绩进行客观、谨慎的估计,并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及时、准确地披露年度业绩预告,以明确市场预期。艾艾精工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实际净利润与预告金额差异幅度达57.52%,且公司迟至2024年4月22日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未向市场及时披露更正信息,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艾艾精工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5条、第5.1.4条、第5.1.5条、第5.1.10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艾艾精工时任董事长涂木林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涂国圣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时任财务负责人林丽丹作为财务管理主要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苏仰中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第5.1.10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艾艾精工及时任董事长涂木林、时任总经理涂国圣、时任财务负责人林丽丹、时任董事会秘书苏仰中予以监管警示。

资料显示,涂木林,1982年10月至1985年10月,任职台湾中坜爱如蜜食品厂厂长;1985年11月至1986年8月,任职台湾佳宝公司销售经理;1986年9月至1988年6月,就读于纽约州立大学水牛城分校获得行销硕士及财务硕士学位;1989年2月至1993年3月,任帝通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1993年8月至今,先后任上海意诺董事、董事长、董事长兼总经理;1997年4月至2012年10月,先后任美林机械董事长、艾艾有限董事长、董事长兼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11年3月,任上海艾玛拉皮带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0月至2018年10月,任艾艾精工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艾艾精工董事长。

涂国圣,2004年1月至2006年8月,任职美国微软程序设计师;2006年9月至2007年4月,任职台湾中央选举委员会行政助理;2007年5月至2012年9月,任职艾艾有限董事、总经理特别助理;2012年10月至今,任职艾艾精工董事;2018年10月至今,任职艾艾精工总经理。

林丽丹,2006年7月至2012年9月,先后任职艾艾有限财务经理、财务负责人;2012年10月至今,任职艾艾精工财务负责人。

苏仰中,2018年8月至今,任职艾艾精工内审部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职艾艾精工董事会秘书。

艾艾精工是一家专业从事轻型输送带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其中,轻型输送带作为自动化生产和输送设备的关键部件,广泛应用于铝型材加工、纺织、印染、食品加工、物流运输、农产品加工、娱乐健身、木材加工、电子制造、印刷包装等行业和领域。

来源:瑞财经

作者:赵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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