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两支行同日领罚单,涉投贷后管理不到位等、合计获罚88万元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徐迪 5.4w阅读 2024-06-07 11:25

6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公布对兴业银行乌鲁木齐两家支行的处罚信息,其中:

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因非标债权投资业务投后管理不到位、投资资金回流至融资人账户,被罚款45万元;时任该支行行长龚苗被警告,罚款7万元。

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兴业街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至借款人账户被罚款30万元;时任该支行行长周亮被警告,罚款6万元。

兴业银行(601166.SH)1988年成立于福州市,200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年报显示,2023年兴业银行营业收入2,108.31亿元,同比下降5.1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1.16亿元,同比减少15.61%。

截至报告期末,该行累计发行信用卡7,139.55万张,较上年末增长7.68%,期内新增发卡509.4万张,同比下降22.87%;报告期内累计实现交易金额23,244.51亿元,同比下降16.23%。

信用卡贷款余额4,016.33亿元,不良贷款率3.93%, 较上年末下降0.08个百分点;逾期率6.75%,较上年末下降0.59个百分点。

来源:瑞财经

作者:徐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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