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旅联合及时任董秘赵扬被监管警示,子公司出售事项披露不及时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赵盼盼 2.5w阅读 2024-06-06 17:41

6月5日,上交所下发关于对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联合”)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国旅联合于2024年5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显示,2022年12月5日,经公司经营决策委员会2022年第二十八次会议研究,同意公司子公司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线中视”)将持有的上海翃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翃韵”)51%股权以挂牌的方式在产权市场中公开转让项目立项,转让价格不低于向国资监管部门备案的评估价格,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6月30日。

同日,新线中视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通过产权市场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有的上海翃韵51%股权。其后,经过审计评估、预挂牌、国资评估备案、正式挂牌等流程,新线中视对外转让上海翃韵51%股权的交易于2023年3月1日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完成。标的公司上海翃韵202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762.75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19%,上述子公司出售事项达到应当及时披露的标准,但公司迟至2024年5月16日才予以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上交所表示,国旅联合子公司出售事项披露不及时,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7条、第6.1.2条等有关规定。时任董事会秘书赵扬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国旅联合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赵扬予以监管警示。

据查,赵扬,历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分析师;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策略研究部副总经理、首席策略分析师;江西省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国旅联合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等职务。

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于2000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是较早的一批旅游上市企业,注册资本504,936,660元。截至目前,国旅联合的主要业务板块包括互联网数字营销业务、旅游目的地投资开发及运营业务、个性化定制旅行服务业务。

来源:瑞财经

作者:赵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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