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厦门东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昂科技)发布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报告期各期回函可确认金额占收入总额比例为96.54%、90.53%、89.26%,其中回函不符但可确认差异比例为77.09%、83.53%、70.00%,主要系入账时间性差异、统计口径差异。中介机构提供的收入截止性测试的工作底稿显示,东昂科技存在部分提单日期早于报关单日期情形,出库商品数量与报关数量不一致,个别客户验收单验收日期填写不规范。
对此,北交所要求东昂科技说明前述各类情形相关收入的具体金额、占比、形成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收入凭证缺失或无效等情况,说明前述情形相关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
东昂科技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2022年折叠灯、笔灯毛利率下降部分原因为“折叠灯对应的芯片、单体电池的单位耗用量、笔灯对应的芯片单位耗用量在2022年有所提升。”与首轮问询回复中“2021年、2022年折叠灯芯片单位耗用量分别为2.98个、2.68个,单体电池单位耗用量分别为0.66个、0.59个,笔灯芯片单位耗用量分别为1.63个、1.61个。”信息不一致。
对此,北交所要求东昂科技说明前述信息披露不一致原因,相关信息披露准确性,对细分产品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的合理性。结合公司销售区域特征、客户终端销售渠道、终端应用领域及销售价格情况、生产环节自制及外采成本差异等,分析公司毛利率与移动照明工具企业差异及合理性。
招股书显示,东昂科技成立于2008年2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庄俊辉,注册资本为1.53亿元,主要从事专业移动照明工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折叠灯、泛光灯、口袋灯、笔灯、长灯、头灯等多个系列。
业绩方面,2020-2022年及2023年1-9月,东昂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1.78亿元、2.63亿元、2.31亿元及1.6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550.65万元、6062.17万元、4623.48万元和3337.60万元,毛利率分别为41.92%、36.25%、35.84%和39.31%。
来源:瑞财经
作者:刘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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