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科连收警示函和监管函:业绩预告披露不及时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张林霞 2.3w阅读 2024-06-05 15:10

瑞财经 张林霞 6月5日,青岛监管局发布《关于对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孙文强、王纪学、梁庭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同日,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科)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经查,海泰科于2024年2月28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0万元-2,5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4.02%-59.53%。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不及时,董事长孙文强、总经理王纪学、财务总监梁庭波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青岛监管局决定对海泰科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海泰科及相关责任人应当深刻汲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于6月14日前向青岛监管局报告相关情况。

资料显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8320万元,公司长期致力于汽车注塑模具及塑料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项目管理服务。公司大股东为孙文强,持股31.32%。

公司现有3家子公司,海泰科模具成立于2004年1月7日,主要从事注塑模具及塑料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泰国海泰科成立于2019年7月8日,主要承担公司在泰国的生产经营业务,主要生产产品为塑料零部件及模具维修服务。海泰科新材料成立于2022年8月16日,主要从事高分子新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业绩方面,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1.4亿元,同比增34.51%;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4万元,同比降97.31%。

来源:瑞财经

作者:张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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