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山被责令改正,2023年半年报和三季报营收错报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刘治颖 2.1w阅读 2024-06-05 09:52

6月3日,ST天山(SZ300313)发布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据悉,2023年,ST天山活畜业务部分供应商与客户重叠或存在借贷、劳务等密切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分别调减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活畜销售收入103.44万元、1,630.82万元、922.71万元,导致ST天山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错报金额分别为103.44万元、1,734.26万元,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新疆监管局决定对ST天山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ST天山应加强活畜业务的内部控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并披露,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新疆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ST天山成立于2003-06-18,法定代表人为韩明辉,注册资本为3.13亿元,经营范围包含:种牛、奶牛的养殖、销售和进出口,种羊养殖、销售和进出口,冻精、胚胎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等。该公司大股东为湖州皓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22.11%。

业绩方面,2024年一季报,ST天山实现营业总收入1754.32万元,同比下降24.24%,归母净利润-720.67万元,亏损同比扩大79.45%。

来源:瑞财经

作者:刘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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