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被罚款30万元,因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王敏 2.4w阅读 2024-06-03 16:54

6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因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被罚款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5月24日。

同时,时任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罗丽娟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处6万元罚款。

据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霍学文,注册资本为211.43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等。该公司由ING BANK N.V.持股13.03%,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8.92%。

据北京银行(SH601169)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北京银行实现营业收入667.11亿元,同比增长0.6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6.24亿元,同比增长3.49%;实现基本每股收益1.06元,同比增长3.92%。

来源:瑞财经

作者: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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