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务下滑原因等披露不充分,华侨城及时任董事长段先念等收监管函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张林霞 10.3w阅读 2024-06-03 11:19

乐居财经 张林霞 5月31日,华侨城A(SZ000069)发布公告称,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经查,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或公司)以前年度未充分评估部分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资产存在的减值迹象,导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及时、不充分;部分项目不同报告期未保持会计估计的一致性;部分项目存在存货跌价准备测算依据不充分的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此外,公司有关房地产业务下滑原因的披露不充分、不完整。

公司时任董事长段先念、总经理王晓雯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2.1.1条、第2.1.2条的规定,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冯文红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2.1.1条、第2.1.2条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第3.3.30条的规定,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深交所希望华侨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华侨城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资料显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7年,华侨城集团成员,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注册资本82.06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振高,经营范围包含旅游及其关联产业的投资和管理;房地产开发;自有物业租赁等。公司大股东为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8.95%。

3月29日,华侨城A(SZ000069)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华侨城在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57.44亿元,同比降低27.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连续第二年为负,亏损64.92亿元,同比上升40.4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达到34.23亿元,同比增长695.5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9%,基本每股收益为-0.7916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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