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吴文婷 5月31日,证监会官网发布《证监会对恒大地产债券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案作出处罚决定》。
近日,证监会依法对恒大地产债券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恒大地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41.75亿元,对恒大地产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许家印处以顶格罚款470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认定,2019年至2020年,恒大地产通过提前确认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及利润,致使在交易所市场公开发行债券存在欺诈发行,所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恒大地产还存在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未按规定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情况等行为。
据证监会5月21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此次处罚涉及许家印等多位时任恒大地产高管。
在涉案金额上, 2019年恒大地产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方式实施财务造假,虚增收入2139.8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50.14%,对应虚增成本1732.67亿元,虚增利润407.22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3.31%。
2020年虚增收入3501.5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78.54%,对应虚增成本2988.68亿元,虚增利润512.89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86.88%。
由于在发行上述债券过程中公告的发行文件中分别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恒大地产在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期间,共欺诈发行了208亿元债券。
而在措辞上,处罚决定书对时任董事长许家印使用了“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等用语。鉴于许家印决策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依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对许家印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处罚决定书还称,因无法与夏海钧取得联系,已启动公告送达程序,将对其依法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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