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雷“泛海系”债券近3年,中山证券讨回2.68亿元本息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刘治颖 5.7w阅读 2024-05-30 18:13

5月28日,锦龙股份(SZ000712)公告,原告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与被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泛海控股”)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三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了《民事判决书》[(2021)京74民初813、814、815号]。判决生效后,中山证券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三案本金合计2.2亿元)。

近日,锦龙股份收到中山证券函告,中山证券已收到执行法院划付的上述三案执行款共计2.68亿元。上述三案现执行完毕,中山证券将于近日向法院递交结案申请。

据查阅,上述三案的起因是中山证券与泛海控股债券交易纠纷。2021年8月30日,泛海控股公告“18泛海MTN001”中期票据正式违约,前述三案均踩雷“18泛海MTN001”。

据锦龙股份2024年一季报显示,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44.25万元,同比下降87.75%;净亏损1.01亿元。对于一季度业绩亏损原因,锦龙股份表示,主要是中山证券本期亏损及东莞证券净利润下降所致。

除业绩亏损外,中山证券还遭受到了监管处罚。今年2月,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中山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中山证券私募资管业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关联交易管控机制不健全,关于关联方主体识别、交易系统监控、关联交易审批评估的相关机制不完善。二是在投资品种池建立与维护、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内部控制不严。三是对资管产品宣传、管理费率设置、信息公示的合规管理不足。四是薪酬递延支付机制及私募资管有关业务制度不完善或未及时更新、未有效执行。

中山证券成立于1993-04-20,法定代表人为李永湖,注册资本为17.8亿元,经营范围包含: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等。该公司大股东为锦龙股份,持股67.77%。

来源:瑞财经

作者:刘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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