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无规范稳定营业场所,中国人寿及责任人获罚4万元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徐迪 2.7w阅读 2024-05-30 09:41

5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分支机构无规范稳定营业场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分支机构及相关责任人被罚款合计4万元。其中:

中国人寿长春市双阳支公司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时任该支公司经理王伟因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中国人寿农安支公司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时任该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潘宏因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中国人寿(601628.SH)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8378.59亿元,同比增长1.4%;利润总额118.78万元,同比下降50.6%;归母净利润211.1亿元,同比下降34.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82.32亿元,同比增长10.3%;资产负债率为92.02%,同比上升0.49个百分点。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中国人寿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约3,376亿元,同比增长3.2%。

来源:瑞财经

作者:徐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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