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较大,康隆达及董事长张家地等被上交所警示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赵盼盼 2.5w阅读 2024-05-30 09:41

5月28日,上交所下发关于对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隆达”)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经查明,2024年1月31日,康隆达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13,500万元到-9,20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9,500万元到-5,200万元。公告显示,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系公司锂盐产品市场价格同比下降幅度较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较大亏损以及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所致,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其他重大不确定性因素。

2024年4月13日,康隆达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为-21,000万元到-16,000万元,实现扣非后净利润为-17,500万元到-12,500万元。公告显示,业绩预告更正主要原因系公司对子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调整,以及对坏账准备计提进行调整所致。2024年4月2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实际实现归母净利润-22,027.59万元,实现扣非后净利润-18,680.32万元。

上交所表示,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业绩、资产减值等情况进行客观、谨慎的估计,确保预告业绩的准确性。康隆达业绩预告不准确,实际归母净利润与预告预测区间低值差异幅度为63.17%,实际扣非后净利润与预告预测区间低值差异幅度为96.63%,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且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康隆达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5条、第5.1.4条、第5.1.5条、第5.1.10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康隆达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家地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经营管理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王春英作为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唐倩作为信息披露事项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第5.1.10条等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的规定,上交所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康隆达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家地、时任财务总监王春英、时任董事会秘书唐倩予以监管警示。

张家地,曾于2011年1月至2011年9月担任浙江康隆达手套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4年9月毕业于英国皇后玛丽学院;2014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兼董事长助理;2019年2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康隆达董事长兼总经理。

王春英,2008年2月至2011年9月,任浙江康隆达手套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1年9月至2023年10月任康隆达财务部部长;2023年2月至2023年10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3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唐倩,曾任三变科技证券事务代表,仁智股份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龙泉股份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2年2月25日至今任康隆达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康隆达创办于2000年10月,是一家专业从事防酸碱、防其他化学品腐蚀、抗切割、耐高温、高耐磨、耐电弧、绝缘、触屏抗静电、阻燃等各类特种功能防护手套和超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的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

来源:瑞财经

作者:赵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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