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文德金园置业有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最终受益人为杨秀梅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1.6w阅读 2024-05-29 18:11

乐居新媒体合肥  安徽文德金园置业有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08284元,案号(2024)皖0104执5274号,执行法院为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安徽文德金园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204.0816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0万人民币。

另外据股权传统信息显示,安徽文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安徽文德金园置业有限公司大股东,股份占比98%,合肥恒伟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股份占比2%,企业最终受益人为杨秀梅,持股占比约88.20%。

安徽文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集房地产投资开发、物业管理、建材贸易、金融等产业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注册资金3.5亿元。作为房地产业务的投资开发主体,文德涉及开发的项目有肥西县翰林水岸项目、庐阳区名门华府项目、肥东县文一凯旋公馆项目、肥东县文一名都等项目。

2021年11月,杨秀梅不再担任安徽文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周文升接替执行董事与法定代表人职务,但企业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是杨秀梅。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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