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深圳深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蕾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其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陈靖、潘绍明。
据瑞财经查阅,深蕾科技成立于2016年,主营业务是电子元器件分销及技术支持,为客户提供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应用综合解决方案。
招股书显示,2020年至2022年,深蕾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497,906.16万元、668,547.53万元及723,425.64万元,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4,704.94万元、15,586.88万元及10,999.67万元。同期内,毛利率分别为7.01%、7.08%和6.54%。
2020年-2022年,深蕾科技对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6.26%、93.55%及91.74%,采购集中度较高,其中向供应商博通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73.16%、68.68%及71.07%。博通占公司采购比例较高,除博通外,其余代理产品线收入分布较为分散。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深蕾科技实际控制人为夏军、李蔚。夏军及李蔚分别持有拔萃科技75%与25%的股份,拔萃科技持有深蕾发展100%股权,夏军及李蔚通过拔萃科技、深蕾发展合计间接持股比例为41.6245%,合计间接控制发行人48.12%的股份。报告期初至今,夏军担任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蔚担任发行人董事。夏军与李蔚为夫妻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12月,深蕾发展将持有的发行人51%股权转让给李维(罗顿发展时任实际控制人,李蔚之兄)实际控制的宁波德稻,转让完成后,发行人控股股东由深蕾发展变更为宁波德稻,实际控制人由夏军、李蔚变更为李维。2018年12月,宁波德稻将其持有的发行人12%股权转让给深蕾发展,转让完成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重新变更为夏军、李蔚。
据此,深蕾科技被要求说明,2016年12月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李维后,其实际控制权变更的具体体现,是否事实上仍由夏军、李蔚控制,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准确;本次申报未认定李维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合理性。
来源:瑞财经
作者:李兰兰
相关标签:
IPO速递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