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向交易者告知账户实际控制关系认定标准,南华期货重庆营业部收警示函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刘治颖 2.6w阅读 2024-05-21 17:47

近日,重庆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营业部(以下简称:南华期货重庆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南华期货重庆营业部在王某立等4名交易者开立期货账户时,未严格执行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期货)《经纪业务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未向前述4名交易者告知账户实际控制关系认定标准,未向其询问是否与他人账户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上述情形反映出南华期货重庆营业部合规风险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依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南华期货重庆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南华期货重庆营业部应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切实提高合规风险管理水平。

南华期货成立于1996-05-28,法定代表人为罗旭峰,注册资本为6.1亿元,经营范围包含: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该公司大股东为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69.68%。

业绩方面,2023年,南华期货营业收入62.47亿元,同比下降8.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02亿元,同比增长63.32%。

2024年第一季度,南华期货实现营业收入9.92亿元,同比下降28.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62.38万元,同比增加37.38%。

来源:瑞财经

作者:刘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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