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美股份北交所IPO终止:保荐机构撤单,财务负责人曾频繁变动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吴文婷 4.3w阅读 2024-05-17 14:28

 5月16日,北交所发布关于终止对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美股份”)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审核的决定。

2024年4月15日,特美股份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向北交所提交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回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报告》。根据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终止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特美股份专业从事水松纸、铝箔纸和烟舌纸等烟用包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5360万元,法人代表为徐伟。 

业绩方面,2020年-2022年,特美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73亿元、1.77亿元、2.8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188万元、822.45万元、5154.7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特美股份的财务负责人频繁变动。2020年8月17日,吴嵘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职务,辞任后仍在公司任职;2020年6月入职的毛益红,于8月任职财务负责人,但随后11月便离职。洪梅接任毛益红又于2022年4月离任。目前,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为潘小美,其于2015年3月进入公司工作,2015年8月至2018年7月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后历任公司会计、董事会秘书等。

来源:瑞财经

作者:吴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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