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现金缴纳房款,富力地产包头项目公司及责任人获罚6.6万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4.8w阅读 2024-05-16 11:36

乐居财经 徐迪 5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示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行政处罚情况,包头市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现金缴纳房屋差价款,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对该单位给予警告,并处5.5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1.1万元罚款。

包头市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28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为太原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隶属于富力地产(02777.HK)。

2024年1月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对7家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作出经济处罚。提醒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共同打造和谐现金流通环境。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将持续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整治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社会公众遇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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