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航天物业南昌分公司被行政处罚 因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4.7w阅读 2024-05-15 22:28

近日,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公示《执法公开5月6日-5月12日》。

公示显示,因(高层民用建筑)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被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0.25万元),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法律文书文号高消行罚决字〔2024〕第 0014号,法律文书日期2024年5月7日,执法机关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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