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股份境外子公司遭行政处罚,无环境许可证仍违法生产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李兰兰 5.0w阅读 2024-05-15 10:29

乐居财经 李兰 5月13日,森泰股份(301429.SZ)发布关于境外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的公告。

公告显示,森泰股份近日收到境外子公司越南森泰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森泰”)收到的越南太原省人民委员会出具的《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决定》。

该行政处罚主要内容为:越南森泰已获得投资证书,生产活动中产生的粉尘和废气必须经过处理,属于申请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环境许可证的项目。然而,该项目目前尚未按规定办理环境许可证但仍安装设备设施并开展生产活动。

鉴于越南森泰主动申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配合调查,且正积极改正违法行为,投资建设和安装废物处理工程,完成环境许可证的申请流程。故无加重处罚情节,为减轻处罚情节。

据此,其被罚款3亿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85,134元);在没有环境许可证的情况下,暂停废物产生源的活动03个月,以改正违法行为并按规定补办环境许可证。

据查,森泰股份主营业务是高性能木塑复合材料、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及其制品和应用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

2023年,森泰股份实现营业收入6.1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62.0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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