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及董事长王安乐收深交所监管函,因业绩预告信披不准确等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邓如菲 2.7w阅读 2024-05-15 10:17

5月14日,深交所披露关于对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成新能”)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于2024年5月10日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37号)及深交所查明的事实,易成新能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2022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披露不准确。易成新能全资子公司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炭素”)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披露不准确。2024年4月,易成新能对开封炭素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更正。易成新能更正前披露的开封炭素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不准确。

二、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11月,河南中豫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与易成新能控股孙公司开封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全钒液流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4.04亿元。上述设备实际购买方为易成新能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易成新能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三、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易成新能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2023年年报披露数据相比存在较大差异,盈亏方向发生变化。易成新能2023年度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年报显示,易成新能2023年实现营收98.8亿元,同比下滑12.10%;归母净利润4606万元,同比下滑90.46%。扣非净利润亏损603.32万元,上年同期盈利4.49亿元。

而易成新能2023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盈利0万元至500万元。

王安乐作为公司董事长、曹德彧作为公司时任总经理、常兴华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尚锋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杨帆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据查,易成新能成立于1997年11月4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安乐,注册资本为21.76亿元,经营范围含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等。

该公司大股东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8.51%,且后者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65.15%。

来源:瑞财经

作者:邓如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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