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王敏 5月13日,上交所公布对申报主板IPO的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湾化学”)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2023年2月28日,上交所受理了海湾化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首发上市)的申请。经查明,在发行上市申请过程中,海湾化学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完整披露员工持股平台股权质押解除情况
海湾化学的3个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有海湾化学20%股份,其中60%的出资款5.67亿元来自以海湾化学股权质押向银行的借款。根据申报文件,截至招股书签署之日,持股平台出资相关的基础债权债务关系依然存续,但已不存在股权质押情况。根据现场检查,未见上述员工持股平台与借款银行签署的股权质押解除协议,相关股权质押专为本次首发上市办理了阶段性解除手续,在海湾化学上市成功后或终止上市后需重新办理股权质押。
(二)多项会计核算存在不准确情形
现场检查发现,报告期内海湾化学存在多个科目会计核算不准确的情形,涉及销售费用、主营业务成本、长期待摊费用、政府补助、存货、固定资产等多个科目。
股权权属清晰、财务核算准确是重要的发行上市条件。海湾化学未完整披露员工持股平台股权质押解除情况,且存在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政府补助、存货、固定资产等多个科目会计核算不准确,影响审核判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
鉴于前述事实和情节,根据《审核规则》第十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决定采取以下监管措施:对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据瑞财经查阅,海湾化学2023年2月28日获上交所受理,同年7月20日收首轮问询;今年3月31日,海湾化学因财务数据过有效期,处于终止状态,截至目前,仍未披露首轮问询回复。
招股书显示,此次IPO,海湾化学计划公开发行不超过25,344.99万股股票,拟募资30亿元,其中3亿元用来补充流动资金。
据招股书,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报告期内),海湾化学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70.38亿元、60.53亿元、130.28亿元及69.62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为4.85亿元、3.01亿元、20.77亿元和10.06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25亿元、2.47亿元、20.40亿元及9.70亿元。
报告期内,海湾化学现金分红分别为7.41亿元、5.08亿元、4.81亿元及15.77亿元,分红总额为33.06亿元,占报告期归母净利润总额38.69亿元的85.45%。
据悉,今年3月15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要求严密关注拟上市企业是否存在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严防严查,并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
新规5月1日后实施,那个时候IPO排队企业有643家,报告期内分红金额超过3亿元的公司有66家,分红超过10亿的公司有17家,海湾化学居然分了33亿。
据招股书,海湾化学的主营业务为氯碱化工、有机化工原料和高分子新材料以及无机硅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乙烯法PVC、苯乙烯、聚苯乙烯3以及烧碱,同时利用部分自产烧碱生产偏硅酸钠,实现对无机化学品业务的延伸。
来源:瑞财经
作者: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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