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股份被罚200万元,年报虚增利润、高管被留置调查未及时信披等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赵盼盼 2.2w阅读 2024-05-14 10:16

瑞财经 赵盼盼 5月10日,汇金股份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根据公告,汇金股份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号),经查明,汇金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汇金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汇金股份2022年4月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1,524.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算错误

2016年,汇金股份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张家口棋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棋鑫基金)。2019年,汇金股份将该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21年末,汇金股份在计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过程中,未考虑棋鑫基金《合伙协议》关于“合伙人收回全部出资本金后,投资净收回的可分配资金按照8:2的比例进行分配”的约定,导致2021年度多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82.66万元。

2023年4月27日,汇金股份主动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号),对前述会计差错予以更正,追溯调整2021年度财务报表,影响2021年度利润总额682.66万元,占更正前利润总额的10.04%。

(二)未按已披露的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汇金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会计政策,应收账款划分为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供应链业务模块组合、智能制造业务模块及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业务模块组合三类。

2021年末,汇金股份子公司深圳市汇金天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对其客户一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63亿元,对其客户二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970.86万元。公司在未获取充分证据,且未进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下,新设“数据中心项目”组合,对上述应收账款全部按照5%的比例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023年4月27日,汇金股份主动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号),补提上述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841.86万元,追溯调整2021年度财务报表:影响2021年度利润总额841.86万元,占更正前利润总额的12.38%。

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

2022年8月17日,汇金股份收到邯郸市永年区监察委员会对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郭俊凯实施留置的《留置通知书》。2023年6月,汇金股份主动向证监局供述郭俊凯被留置情况,并于6月15日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号)中披露该事项。

上述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记账凭证、公司公告等证据证明。

证监局认为,汇金股份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

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汇金股份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和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不过,汇金股份主动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号),并主动向证监局供述郭俊凯被留置事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局决定:对汇金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行为以及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50万元罚款。合计处以200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汇金股份成立于2005年3月,目前注册资本5.32亿元。于2014年1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300368。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分为智能制造业务、信息化系统集成业务、信息化数据中心业务及供应链业务。

来源:瑞财经

作者:赵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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