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会计差错更正问题,ST浩源收深交所监管函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赵盼盼 4.6w阅读 2024-05-11 16:26

瑞财经 赵盼盼 5月10日,深交所下发关于对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浩源”)的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2024年4月19日,ST浩源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出于谨慎考虑,公司决定撤销将股东周举东分红款7,223,040.00元及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分红款5,702,400.00元用于抵偿其控股股权及关联方占用款项合计12,925,440.00元,并将这部分分红款挂账于“应付股利”科目。ST浩源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其中,调减2023年半年报、2023年三季报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25,440.00元,调减2023年半年报、2023年三季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925,440.00元。

深交所指出,ST浩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深交所要求ST浩源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资料显示,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阿克苏浩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2010年9月完成股份制改造,于2012年9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挂牌上市(证券代码:002700)。公司主营天然气输配、销售和入户安装业务。

来源:瑞财经

作者:赵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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