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红太阳( 000525.SZ):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28.84亿元,收到改正措施决定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界面有连云 3.5w阅读 2024-05-11 12:00

2024年5月10日,ST红太阳( 000525.SZ)发布公告称收到《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决定显示,截至2024年5月7日,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国星投资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你公司资金余额约28.8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8.17%。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你公司、南一农集团、红太阳集团及江苏国星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所有占用资金应当在六个月内归还。

与此同时,深交所下发关注函指出,2024 年 4 月 30 日,《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发布施行,根据第九章第四节规定,上市公司被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 2 亿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0%以上,被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 6 个月内完成整改的,我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我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我所将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请你公司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责令改正措施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清收被占用的资金,切实整改到位,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红太阳集团、江苏国星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偿还占款。

来源:界面有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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