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公示《执法公开4月22日-4月28日》、《执法公开4月29日-5月5日》。
公示显示,江西第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建分公司半个月内新增4起行政处罚。
4月23日,因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三项,江西第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建分公司被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万元),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法律文书文号新消行罚决字〔2024〕第 0050号,法律文书日期2024年4月23日,执法机关为南昌市新建区消防救援大队。
4月23日,因(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5号第四十七条第四项,江西第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建分公司被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0.3万元),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法律文书文号新消行罚决字〔2024〕第 0051号,法律文书日期2024年4月23日,执法机关为南昌市新建区消防救援大队。
5月3日,因(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5号第四十七条第四项,江西第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建分公司被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0.35万元),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法律文书文号新消行罚决字〔2024〕第 0055号,法律文书日期2024年5月5日,执法机关为南昌市新建区消防救援大队。
5月3日,因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江西第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建分公司被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0.5万元),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法律文书文号新消行罚决字〔2024〕第 0056号,法律文书日期2024年5月5日,执法机关为南昌市新建区消防救援大队。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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