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北京监管局发布关于对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国都证券存在以下问题:公司廉洁从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对部分业务活动费用支出未制定内部规定及限定标准,岗位制衡与内部监督失效,对责任人事后追责不到位,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六条、第八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国都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此外,孙冠楠作为公司时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相应管理责任。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孙冠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杨江权作为公司总经理,是落实廉洁从业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杨江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据查阅,国都证券成立于2001年12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翁振杰,注册资本为58.3亿元,经营范围包含: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等。
目前,国都证券由中诚信托持股13.3264%,北京信托持股9.5873%,国华能源投资持股7.6933%,同方创投持股5.9517%,重庆信托持股5.2820%,东方创投持股5.1288%,山东海洋集团持股5.1288%,天津重信持股4.7170%,重庆嘉鸿持股3.7736%,深圳远为持股3.3089%。
值得注意的是,3月29日,浙商证券(SH601878)公告称,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重庆信托、天津重信、重庆嘉鸿、深圳远为、深圳中峻分别持有的国都证券4.7170%、4.7170%、3.7736%、3.3089%、2.6289%股份,合计19.1454%股份。
参考标的公司截至2023年10月31日的评估值,经相关方协商一致,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2.673元/股,股权转让总金额约为29.84亿元。本次受让成功后,浙商证券将超越中诚信托成为国都证券的第一大股东。
业绩方面,国都证券2023年合并营业收入13.81亿元,同比增长47.20%;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3亿元,同比增长103.86%。
来源:瑞财经
作者:刘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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