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张林霞4月30日,苏州华一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一股份”)日前向深交所提交了《苏州华一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深交所决定终止对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保荐机构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樊云龙、夏跃华。
2020年-2022年,华一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1,731.63万元、51,176.48万元和39,532.90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382.00万元、18,022.97万元和10,578.87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振一、顾红霞夫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王振一持有公司46.33%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顾红霞与王振一为夫妻关系,直接持有公司4.83%的股份。王振一、顾红霞夫妇合计直接持有公司51.16%的股份,直接持有及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公司58.50%股份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华一股份的主营业务是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最早从事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研发与生产的企业之一。公司核心产品为碳酸亚乙烯酯(VC)和氟代碳酸乙烯酯(FEC),是锂电池电解液主要添加剂,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3C产品、电力储能等领域。
来源:瑞财经
作者:张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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