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海利生物(SH603718)披露上交所关于对其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公告显示,海利生物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2023年上半年,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山东海利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和上海彩音生物科技有公司100%股权,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上海牧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合并层面把部分处置收益直接计入未分配利润,未计入投资收益,造成2023年半年报披露投资收益少计4,390.56万元,占当期记载利润总额的88.47%。此外,公司未将上述三笔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造成2023年半年报披露扣非后净利润多计713.17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扣非后净利润的20.92%。
二是2023年上半年,公司子公司杨凌金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凌金海)向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康制药)协议转让两项技术,并确认技术转让收入900万元。截至2023年9月28日,上述两项技术资料尚未交付天康制药使用,公司2023年半年报披露营业收入多计900万元,影响利润总额多计900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18.13%。
三是2021年半年报公司披露财务费用少计关联方借款利息327.40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11.40%。三季报公司披露财务费用少计关联方借款利息635.05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14.74%。
2022年一季报公司披露财务费用少计关联方借款利息295.50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22.70%。半年报公司披露财务费用少计关联方借款利息558.33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16.03%。三季报公司披露财务费用少计关联方借款利息715.13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14.51%。
此外,公司还调整2020年至2022年年报中部分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和比例。
2023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上述问题的差错更正公告。
定期报告是投资者关注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财务数据进行客观、谨慎地核算并披露,公司多期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对此,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张海明、时任总经理陈晓、时任财务总监林群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截至4月18日开盘,海利生物(SH:603718)跌0.13%,报7.94元,成交额为49.81万元,总市值为52.24亿元。
来源:瑞财经
作者:邓如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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