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7日,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冠石科技)时任董事长张建巍和时任总经理门芳芳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的《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冠石科技在2022年初新增了超大尺寸偏光片贸易销售业务,并按照总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并在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然而,在2023年4月28日,该公司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上述贸易销售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导致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被调减,调整金额占更正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18%、17.69%和17.42%。
这一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冠石科技及时任财务总监潘心月予以监管警示。
时任董事长张建巍和时任总经理门芳芳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冠石科技及董监高人员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并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来源:界面有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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