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收警示函:基金销售业务人员资质管理不到位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张林霞 4.5w阅读 2024-04-13 08:04

瑞财经 张林霞 4月12日消息,据吉林证监局披露,因中信银行长春一汽支行在基金销售业务中存在人员资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吉林证监局对中信银行长春一汽支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吉林证监局要求中信银行长春一汽支行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及控制措施,持续加强基金销售业务的合规管理工作,于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吉林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据瑞财经查阅,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04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方合英,注册资本为489.35亿元,经营范围包含: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该公司大股东为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64.14%。

据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58.96亿元,比上年下降2.60%;其中实现利息净收入1,435.39亿元,比上年下降4.72%,实现非利息净收入623.57亿元,比上年增长2.65%;实现归属于该行股东的净利润670.16亿元,比上年增长7.91%;平均总资产回报率(ROAA)为0.77%,比上年上升0.01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AE)为10.80%,与上年持平。

来源:瑞财经

作者:张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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