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日,皇庭国际(000056.SZ)公告收到监管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皇庭九龙珠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郑康豪发出监管函。
监管函指出,皇庭集团未按协议约定履行连带支付责任;皇庭集团、皇庭九龙珠宝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皇庭产控、皇庭投资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来源:界面有连云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