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交所公布关于对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生物”)、控股股东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吴有林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傲农生物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诉讼、仲裁事项披露不及时
2023年12月23日,傲农生物披露《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称,公司近12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51,644.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63%。经查,截至2023年11月,公司近12个月累计
诉讼、仲裁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已逾10%,但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债务逾期披露不及时
2024年1月9日,傲农生物披露《关于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累计逾期的债务本息合计约36,581.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1%。公司累计债务逾期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已逾10%,但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三、被动形成对外担保披露不及时
2024年1月11日,傲农生物披露《关于转让子公司控股权后形成对外担保的公告》。经查,公司已于2023年12月向非关联方转让两家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担保,共涉及担保本金额度2.25亿元,实际担保余额1.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9%,但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迟于2024年1月11日才履行公告义务,于2024年1月29日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披露不及时
2023年12月19日,傲农生物披露《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称,截至12月13日,控股股东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投资)、实际控制人吴有林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29,976,106股,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的83.71%,占公司总股本的37.88%。其中,傲农投资于12月12日质押股份1600万股,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比例首次超过80%,但控股股东未能及时告知公司披露相关公告。2023年12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与质押的公告》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12月14日至15日办理股份质押与解质押,使其合计质押比例达到89.35%,但控股股东未能及时告知公司披露相关公告。2023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12月18日办理股份质押,使其合计质押比例达到97.55%,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能及时告知公司披露相关公告。
上交所认为,傲农生物发生诉讼、债务逾期、被动担保等事项,均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控股股东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有林,未能及时告知股份质押事项,导致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影响投资者决策。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傲农生物时任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吴有林,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傲农生物、控股股东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及吴有林予以监管警示。
资料显示,吴有林,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畜牧师;毕业于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1年起任傲农生物董事长、总经理。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是一家以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和产业化为导向的高科技农牧食品企业,主营业务包括饲料、养猪、食品等产业。
来源:瑞财经
作者:赵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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