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宣布,由于在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管理中发现问题和潜在风险,且金融机构收紧了项目长期贷款融资支持,公司决定正式停止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这一决定可能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江斌和刘雪娇对相关议案投了弃权票。江斌表示,虽然理解公司在项目复核中发现问题并做出停工决定,但停工本身可能会造成项目损失,如引发项目合同相对方对公司的违约责任追究等,因此投了弃权票。刘雪娇则表示,由于对项目前期论证的合规问题和可行性论证流程缺乏了解,且前期参与的董事成员已全部轮换,无法对项目停止的合理性进行有效判断,因此也投了弃权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此事表示关注,并要求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在2024年4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来源:界面有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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