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已被罚可索赔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鸿途FLY X编辑 3.5w阅读 2024-03-13 10:28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3月11日,格力地产发布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锁定期已于2024年3月10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告。
根据《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第二次回购的股份。
2022年3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966.08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3月7日以非交易过户的形式过户至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4.88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483.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
根据《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锁定期已于2024年3月10日届满,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剩余50%,共计1483.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于每期解锁日后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9月28日,格力地产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0号)。格力地产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前任董事、总裁林强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前任财务负责人苏锡雄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19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7月13日收盘时持有格力地产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格力地产参与招投标项目5次,专利信息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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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鸿途FLY

作者:X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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