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与收入确认日期完全一致合理性遭问询,胜软科技:实际略有差异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刘治颖 3.2w阅读 2024-03-07 09:30

3月5日,山东胜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软科技”)目前已进入三轮问询阶段,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荐机构。

招股书显示,胜软科技本次拟募集资金1.68亿元,将用于“油气田业务平台研发升级项目”“能源信息技术创新工场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其中“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50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约30%。

报告期各期,胜软科技软件开发及服务前十大项目、系统集成及服务前五大项目、软件开发及服务各期12月的前十大项目验收日期与收入确认日期均完全一致。报告期内,胜软科技验收单据中未盖章仅签字的比例分别为16.39%、11.84%、10.61%和8.00%,无验收单据的收入金额分别为593.86万元、84.47万元、75.63万元和311.41万元。胜软科技前三季度净利润为负。

在第三轮问询中,北交所要求胜软科技解释验收日期与收入确认日期完全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回应称,发行人项目完工并经客户确认验收后,验收单经发行人项目管理部收集确认后,流转至财务资产部,财务资产部根据合同对应验收条款判断收入确认条件,并检查验收单的时间及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确认无误后入账。其准确的收入凭证时间是以验收时间为依据,由于验收相关单据的流转具有周期,因此实际收入凭证时间与验收时间相同或略晚于验收时间,且与验收时间在同一财务期间。

此外,胜软科技涉及的收入确认问题在此前的两轮问询中已引发了的问询。

在首轮问询中,北交所要求胜软科技详细列示各期软件开发及服务前十大项目、系统集成及服务前五大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中标时间等,并要求分析合同约定与项目执行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公司在回复中虽然提供了相关信息,但北交所对收入确认的问题提出了多个质疑,涉及订单签署时间、执行期间、验收日期的跨期收入调节等问题。

对于首轮问询的质疑,胜软科技在回复中解释了一个具体项目的情况,并表示不存在人为调节订单时间、执行期间和验收日期以进行跨期收入调节的情况。

在第二轮问询中,北交所要求胜软科技公司列示报告期内验收条款约定试运行条款的项目情况,并说明试运行时间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公司以“东营市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项目为例回复称,试运行时间长于合同约定主要受公共卫生防控政策等因素影响,但公司坚称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业绩方面,2020年-2022年,胜软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2.49亿元、3.43亿元和3.91亿元,净利润金额分别为747.94万元、3171.05万元和3760.72万元。

据查阅,胜软科技是一家致力于为油气田企业、政府单位以及中小型制造企业提供信息化建设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业务涉及智能油田、智慧城市、工业互联网等领域。

来源:瑞财经

作者:刘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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