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王敏 2月20日,福星股份(SZ000926)发布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湖北福星惠誉江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北置业)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借款金额10,000.00万元,借款期限36个月。
福星股份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此外,江北置业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同时,江北置业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审批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在授权期内可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不超过200亿元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且在股东大会批准的被担保人及额度内,单笔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长审批。
本次担保后,福星股份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33,188.35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31,417.85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33,188.3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8.48%)、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31,417.8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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