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原房地产被列入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10.12万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7.0w阅读 2024-01-30 11:21

乐居财经 张林霞 1月26日,东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被列入被执行人,案号为(2024)渝0112执2408号,执行标的为10.115万元,执行法院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立案日期为2024年01月26日。

据悉,东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9年09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黄力进,注册资本为58599.13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由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为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55%,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股东为罗韶宇,持股77.7778%。

另悉,东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共涉及司法案件125件,作为被告的数量为108件,4.4%的案件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作为被执行人7次, 被执行总金额 75.94 万元,共有6次被限制高消费, 涉案总金额 143.9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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