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120亿元小公募“已反馈”,拟将47亿元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刘治颖 9.4w阅读 2024-01-26 15:06

乐居财经 刘治颖 1月26日,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项目状态更新为“已反馈”。

据悉,该债券品种为小公募,拟发行金额为120亿元,发行人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商/管理人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于2023年12月15日在上交所受理。

募集说明书显示,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本次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75亿元(含 75亿元),采取分期发行。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将28.00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和47.00亿元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根据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发行人未来可能调整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的具体金额。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11-23,法定代表人为李剑锋,注册资本为368636.1034万元,经营范围包含: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等。该公司大股东为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5.01%。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利息净收入、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汇兑收益和其他业务收入等。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36,529.68万元、274,163.38万元、200,812.67万元和177,307.3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81,510.41万元、98,584.14万元、64,994.03万元和57,261.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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