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江苏米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格新材”或公司)首发申请上会。招股书披露,米格新材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3,219.230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50,176.98万元,主要用于功能性碳纤维材料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
公开资料显示,米格新材是一家专业从事功能性碳基材料及制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主要聚焦于高温热场隔热碳材料领域,主要产品包括黏胶基/PAN基石墨软毡、石墨硬质复合毡等,广泛应用于光伏晶硅制造热场、半导体热场、粉末冶金热场等场景。随着公司在碳基材料应用领域多元化布局的逐步完善,目前公司的主营产品还包括液流电池电极材料,以及碳/碳复合材料等其他碳基材料产品。
行业竞争加剧,
产品均价不断下降导致毛利率降低,
利润将进一步被压缩
业绩方面,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米格新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3,601.77万元、30,301.29万元、43,864.69万元、26,015.4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138.12万元、6,488.28万元、10,655.34万元、5,781.52。
报告期内米格新材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晶硅制造领域,公司业绩增长主要得益于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在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随着行业产能急剧扩张,市场供给不断增加,进而导致行业竞争加剧。行业竞争加剧的结果,一方面直接导致热场隔热碳材料市场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另一方面,还导致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性能、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面对上述情形,米格新材主要产品也不得不采取降价的办法。报告期各期,公司黏胶基石墨软毡的平均价格为43.74万元/吨、41.87万元/吨、31.62万元/吨和21.96万元/吨;公司PAN基石墨软毡的平均价格分别为18.08万元/吨、18.08万元/吨、16.23万元/吨和14.13万元/吨。黏胶基石墨软毡和黏胶基石墨软毡销售价格均在报告期内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
报告期内,米格新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4.44%、48.29%、46.22%和41.30%,其中黏胶基石墨软毡毛利率分别为50.94%、51.84%、53.12%和47.30%,PAN基石墨软毡毛利率分别为33.82%、27.35%、21.68%和13.07%。总的来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呈现下降的趋势,而这主要受PAN基石墨软毡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影响。
2020年至2022年,虽然公司净利润持续增长,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却并不乐光,各期净额低于当期净利润。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5.43万元、-78.53万元、-10,442.26万元和5,592.55万元,波动较大,且2021年和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
高新技术企业名不副实,研发投入行业倒数
招股书披露,米格新材于2022年12月12日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2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值得一提的是,米格新材是否真正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还有待商榷?
据2016年初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显示,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同时满足八大基本条件,其中明文规定“研发人员需占企业当年员工总数的10%以上”。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米格新材研发人员分别为10人、18人、31人、36人,占当期员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为9.90%、7.59%、7.11%、6.91%,占比逐年降低,且报告期内占比一直低于10%。从这一点来看,米格新材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可谓是名不副实。
(图片来自:米格新材招股书)
报告期各期,米格新材研发费用分别为711.00万元、1,652.19万元、2,555.30万元和1,548.0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23%、5.45%、5.83%和5.95%。而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7.75%、7.19%、7.88%和10.59%,公司研发费用率远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
除此之外,米格新材在研发投入上也远不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各期,米格新材研发费用率分别为5.23%、5.45%、5.83%、5.95%。而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7.75%、7.19%、7.88%、10.59%。很明显公司研发费用率远不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且差距明显。
(图片来自:米格新材招股书)
由于米格新材吝啬的研发投入,加上公司研发团队也较为薄弱,公司在研发成果上自然也不会有很大的收获。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专利38项,其中只有4项发明专利。
招股书或遗漏多家关联方,信披质量存疑
招股书披露,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米格新材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米格新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而上述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重大影响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开资料显示,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邦无纺”)和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板电器”)均为任建华控制的企业,米格新材独立董事王刚现担任诺邦无纺和老板电器董事。
公开资料显示,淮北市牧晨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晨商贸”)系王文君控制的企业,米格新材董事兼财务负责人魏再秋现持有牧晨商贸10%的股份,并担任其财务负责人。
综上,根据招股书披露的关联方认定规定,诺邦无纺、老板电器、牧晨商贸均为米格新材关联方,而米格新材招股书中却并未将上述三家企业认定为关联方。
来源:IPO看点
作者:IPO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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