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特电子IPO无控股股东,韩露等5位创始股东持股41%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李兰兰 5.4w阅读 2024-01-24 10:54

乐居财经 李兰 1月22日,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电子”)回复创业板IPO审核问询函,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据查,贝特电子主要从事电力电子保护元件及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有电力熔断器、电子熔断器、自恢复保险丝、一次性热熔断体及可复位温控器等。

据悉,贝特电子股票在2016年4月至2018年7月在新三板挂牌转让。在新三板挂牌期间,进行2次定向增发,引入较多外部股东。新三板摘牌后,贝特电子共发生15次增资和股权转让,其中2022年6月和7月存在股权转让和增资。

申报前12个月,贝特电子增资引入人才二号基金、达晨财智、陈建新、凯金低碳及架桥先进制造等新股东。截至目前,高新创投国有股东标识正在办理过程中。

招股书显示,截至报告期末,贝特电子无控股股东。由于其股权结构分散,不存在单一或通过其他协议等方式控制发行人30%以上表决权股东,为保证公司的有效治理,2015年11月12日,股东韩露、刘汉浩、易鹏举、黄卫平及卢志明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组成一致行动人。

截至报告期末,贝特电子实际控制人为韩露、刘汉浩、易鹏举、黄卫平及卢志明组成的一致行动人,五人直接持有贝特电子41.22%的股份,控制贝特电子41.22%的股份。据悉,该五名创始股东均直接持有贝特电子股份、担任贝特电子董事并在企业经营中分工负责不同业务。

在问询函的回复中,贝特电子被要求说明,上述五人是否存在意见不一致情形,说明共同实际控制人认定是否符合实际情况等。

此外,汇通盈富为贝特电子第一大股东,持有10.95%的股份,其系私募基金和财务投资者,贝特电子认为其无控股股东。

贝特电子在问询函中解释,2022年9月13日,汇通盈富已出具了《关于不谋求控制权的声明》,明确表达了对目前五名创始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地位的认可,不谋求对贝特电子的控制权。汇通盈富作为第一大股东却未认定其权益持有人为实际控制人具有合理性。

来源:瑞财经

作者:李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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