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锐科技IPO撤单,收购力道新能价格公允性曾被问询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邓如菲 9.1w阅读 2024-01-17 21:12

乐居财经 邓如菲 1月17日,据深交所文件,深交所决定终止对赣州吉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锐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据此前问询函,吉锐有限2019年10月受让李斌及其控制的公司春秋源持有的力道新能10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300万元,力道新能为吉锐科技主要的生产经营主体。李斌为吉锐科技创始股东之一且担任董事。

据此,深交所要求吉锐科技说明力道新能2019年被吉锐科技收购时的产线和产能、固定资产和负债明细情况、市场上类似规模产线的公允价格,并结合李斌为吉锐科技创始股东之一且担任董事的情况,说明2019年力道新能净资产账面价值较低的合理性、吉锐科技收购力道新能的背景及合理性、收购价格的公允性。

问询回复显示,2019年10月,吉锐科技收购力道新能时,力道新能拥有一条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由于还处于项目建设期,仅有600吨/年锂电池正极材料产能规模。

基于本次收购力道新能目的及收购时力道新能的建设情况、经营状态及缺乏类似可比企业交易案例情况,评估机构选择资产基础法对力道新能价值进行评估,对其机器设备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经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9年4月30日,力道新能机器设备账面价值356.19万元,评估价值435.03万元,评估增值78.83万元增值率22.13%,反映了收购时力道新能产线的公允价格。

力道新能成立于2017年3月,成立时主要定位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力道新能成立后开始筹建“年产3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建设项目”,由于资金实力有限,无法快速完成项目建设,吉锐科技收购力道新能时,其仍处于建设期,仅形成了年产600吨/年锂电池正极材料的产能规模。由于产能规模较小,资金实力弱,市场开拓能力受限,经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因此截止评估基准日2019年4月30日,力道新能净资产账面价值为仅为95.44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较低,具有合理性。

经赣州信元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4月30日,力道新能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52.34万元。2019年10月,吉锐有限受让了李斌及其控制的公司春秋源持有的力道新能100%的股权,参考评估价值,经交易双方协商,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为300万元。

公告称,吉锐科技收购力道新能系基于吉锐科技创始团队对吉锐科技未来发展战略达成合作意向后对力道新能进行整合的商业行为,交易具有合理性。

吉锐科技成立于2019年5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司马忠志,注册资本为1.77亿元,专业从事废旧锂电池正极材料回收利用及锂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与加工服务。司马忠志合计控制吉锐科技41.49%股份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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